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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因猪肉抗生素超标被罚逾1.29亿元

2026-10-11 2752

10月9日,双汇发展(000895.SZ)发布公告,指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奎双汇”)以及相关高管,近期接到多份来自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漯河市畜牧局与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没金额约为1.29亿元。公告中还列出了六项整改措施,并预计该处罚将使公司2026年度的归母净利润减少约6380.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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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处罚的根源在于一项抽检。2025年8月28日,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中,对大庆市让胡路区一超市销售的由望奎双汇生产的猪肉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林可霉素含量不合格。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4日发布的信息,该样品林可霉素的检测值高达7700μg/kg,超出国家标准的上限200μg/kg近38倍(具体为37.5倍)。监管部门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追溯,发现涉案批次的生猪数量为910头,这些产品通过双汇发展自身的销售渠道,名义上以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销售给经销商,部分猪肉流入了该超市。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要求望奎双汇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采取了两项处罚措施:首先,由于销售的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货值165.39万元,且存在肉类检验人员资质不足以及生产场所设施不达标问题,被没收违法所得165.39万元并罚款3307.79万元;其次,因未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导致停食时间不足12小时,处以警告和50000元罚款。

漯河市畜牧局也对双汇发展进行了处罚,认定其销售的农产品兽药残留不符合安全标准,涉事生猪910头,货值170.10万元,同样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401.93万元。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双汇发展及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罚措施,理由是未制定“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未按企业规模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以及未严格执行产品抽检与检测管理规范等。此外,公司在致歉声明中将5900头错误表述为5892批次,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公司董事长万宏伟被罚3764.62万元,董事兼总裁马相杰被罚566.10万元,副总裁乔海莉被罚646.95万元,总工程师王玉芬被罚658.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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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告中,双汇发展表示将诚恳接受处罚,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并对消费者与社会公众表示真诚歉意。公告中还提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相关事项不会使公司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而此次处罚预计将使2026年度的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截止公告发布日,公司正常开展各项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公告中明确了六条整改措施,包括加强源头管控、推广“公司+农户(农场)”养殖模式、加大对林可霉素等风险监测项目的抽检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宰前静养制度,并强化生产过程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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